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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褔的愛情應該是雙方相互愛得真,愛得深;然而愛情的關係如果一邊深情,一邊淺意,那就可能是個問題。

愛情可以真,可以深,但不能痴,「痴」是一種惛懵,不明事理,不識時務,有人甚至不知自己在做什麼。

「痴」會讓我們愛上不該愛的人,而無法自拔。

愛情可以浪漫,但是浪漫得讓自己受傷、痛苦甚至死亡,就是太「痴」了。

真正懂得愛情的人,應該認同愛情是美麗的,快樂的,有幫助性的。
拿破崙說:「不能使你奮發的愛,不如不愛」,
拿破崙與約瑟芬的戀情很浪漫,也很瘋狂,他的愛情既真也深,卻不是痴。

其實很多情人並不是在交往了很久之後,才發現對方並不是個良伴。

現代人的交往十分開放,大約交往三個月左右,都幾乎可以瞭解對方是否適合自己;
如果不適合,那倒是一個適宜說再見的「分手期」,
再交往下去就會產生了「不捨」與「痴迷」心態,也就愈陷愈深。

愛情可說是一男對一女的「人際關係」,用這種角度看待愛情,可能會擁有較好的愛情。

人際關係中,我們會注意進退得宜,懂得分寸,可是愛情卻讓許多人只知道前進,不知後退。

因此,有的人迷途不知返;有的人一廂情願,強人所難。
做任何事情,只知勇猛直前,而不知「退」的哲學,自己將會受到嚴重傷害。

「退」最起碼有個正面意義,就是不會再繼續錯下去。
「痴」會令人不知後退,離不開該離開的人。

許多情人、夫妻分開,不是因為沒有愛,只是傷害大於快樂。

「分開」不應該看成是悲劇,分開後能找到自己的快樂和幸福,就是喜劇。

愛可深,不可痴!追求自己的真愛永不嫌遲,
(因為我們要找的是『心靈相知』;而不止是個『伴』而已。)
 
我明白
我也懂了
是我自己先放棄的
我將不會再追求你
如同上面所說的 愛之深 不可癡
我現在就如果癡ㄧ樣
不肯放手
即我愛你  很愛很愛你
我知道你明白
實會痛  也要努力放手 不是嗎?
 
我這樣對自己說
很多文章  都說
如果分手了   就要果斷一點 
死纏爛打的  不是一個好女人會做的
拿的起就要放的下
就算很愛也要努力忘掉 
屁   全都是狗屁
因為上面一個   我全部都做不到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(努力嘲笑自己的我)
六塊肌   我很愛妳 
謝謝妳對我說了那些話
不然 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熬過
真的很謝謝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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